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鼓励基础性、原创性研究,以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基地的作用。为支持优秀科研人员在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从事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特别是促进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具有共性的深层次基础科学问题原创性研究,实验室设立基础科学研究基金,遴选理论功底坚实、创新思维突出、致力于基础科学问题突破、不骄不躁的“陈景润式”顶尖青年学者,给予持续基金资助。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特别是促进土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具有共性的深层次基础科学问题原创性研究。研究领域应符合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一:工程结构全寿命防灾;
研究方向二:重大结构多灾害防治;
研究方向三:土木基础设施智能减灾;
研究方向四:城市防灾韧性提升。
(二)资助强度
基础科学研究基金每年资助40~50万元/人,连续资助期为五年,五年后可申请延续资助。本年度计划资助不多于2人。资助期间受资助人员须全职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三)经费使用要求
基础科学研究基金使用采用包干制。经费按照年度拨付,并按年度使用。经费使用范围:
1.与本研究相关的试验、计算费用等;
2.项目负责人的差旅费、签证费等;
3.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不超过经费总额15%)。
4.学术活动费,包括出席与项目有关以实验室为单位参加的学术会议费用及科学考察调研费、资料费和论文报告出版费等(不超过经费总额15%)。
(四)选拔程序
实验室将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提交的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进行评议,择优选拔。拟资助的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由实验室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一)同济大学校内具有博士学位的、具有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在职工作者(包括优秀的博士后),
(二)提交的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的主题应符合实验室的指南范围,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必须体现基础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三、注意事项
1.基础科学研究基金获批后,每年提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
2.第一期五年期满,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国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通过者,实验室给予延续五年资助;对于考核不通过者,停止资助。
3.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XXX)”(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Basic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ing of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Disaster Reduction in Civil Engineering (Grant No. xxx))的字样。
四、项目申请接收
(一)2026年度申请材料截止期为2026年5月15日18时。
(二)申请人须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以及同版本的电子文件至实验室:
1.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1份(英文);
2. 推荐信2封(中文推荐信请附上英文翻译件,每份不超过2页);
3.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1份,合计不超过10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乐
Email: sldrce@tongji.edu.cn;
电 话:021-65982398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 (200092)
六、附 录
附件1 实验室简介
附件2
Application form-Basic Scientific Research(2026).doc
同济大学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4月15日